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宁夏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宁夏国资委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各区属国有企业要以宁夏“六大产业集群”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分类施策,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完成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新产业培育壮大及未来产业谋划布局三大任务,完善强化组织推动、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激励措施四个支撑保障体系,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措施,到2029年,宁夏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500家以上。同时,宁夏科技工作会议提出,2024年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目标为推动全区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左右。结合这些目标和措施,原文中提出的到2029年新增不少于20户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目标是切实可行的。
下一步,宁夏国资委将继续指导监管企业紧紧围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结合数字化转型、创新型企业培优以及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因地、因时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为实现这一目标,宁夏国资委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其次,加大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同时,推动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平台和创新中心,提升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
此外,宁夏国资委还将加强对监管企业的考核和评价,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持续的指导和支持,宁夏区属国有企业将不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推动宁夏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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