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政检查主体检查必登记,入企必亮码,无依据、无登记均不检查,除了日常检查、个案检查、专项检查,观摩、考察等非检查类入企活动也需要“亮码”
当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时,需登录‘综合查一次’平台,依据‘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负责’及‘上级优先’等原则明确牵头单位,合并检查事项、组织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今年,四川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制度,旨在减少检查对企业干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这是记者2月24日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2025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行“扫码入企”,将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四川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推行“亮码入企”,实现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确保行政检查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介绍,“亮码入企”是涉企行政检查中的创新举措,行政执法主体申请后,系统生成二维码,具备检查登记、入企码管理、结果上传、企业扫码反馈及执法监督等功能,还包括‘综合查一次’集成服务。
“亮码入企”供全省19.5万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全省行政检查严格执行亮码制度,所有检查均需登记,入企必出示二维码,无依据、无登记不得检查。此外,非检查类入企活动如观摩、考察等,同样需遵循亮码要求。当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时,要登录“综合查一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上级优先牵头”等原则确定牵头部门,合并检查事项、组织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记者了解到,过去,多个监管部门重复检查常让企业疲于应对,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碎片化”监管不仅增加企业负担,也让行政效率大打折扣。‘亮码入企’有助于行政执法主体整合检查资源,规范检查标准和流程,显著降低重复检查和冗余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还可以在该系统上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人员无码检查问题,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非执法人员以行政检查之名扰企等行为进行投诉,系统将按属地原则分领域直接推送给行政执法监督机构。
这一创新机制不仅加强了企业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监督,还确保了每一次行政检查都能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企业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了解检查人员的身份、检查事项及法律依据,有效提升了行政检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这也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了一个高效、规范的工作平台,有助于推动行政执法向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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