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妥善化解各类风险,景德镇市首次引入评价机制,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开展评价,进一步激励全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深化组织保障,打造银行评价新引擎。高规格成立了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建立了研究部署和日常调度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评价工作的落实。高标准制定了《景德镇市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方案》,紧密结合全市发展实际,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公平公正评价提供了有效依据。高水平召开了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见建议,并予以充分吸收采纳,保障了评价工作在良性轨道运行。
量化评估驱动,引领银行投放新浪潮。严格落实评价工作方案,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按季度评分、按年度计算总分,并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排名靠前的将在政府性资金调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资格招标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2023年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831.40亿元,同比增速16.14%,高于全省同期平均水平6.15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第二;全市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73.35亿元,同比增速23.82%,增速全省排名第三;全市绿色贷款余额255.60亿元,同比增速38.30%;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存贷比89.22%,比2022年末上升0.47个百分点;2023年1-12月本外币新增存贷款增量存贷比102.81%,比2022年末上升3.83个百分点。
强化结果运用,塑造银行发展新格局。年终对年度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并授予年度评价排名前五位的参评银行“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秀银行业金融机构”荣誉称号;对评定为优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政府性资金调配、政府性资金定期存款招标、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资格招标、对公存款银行账户招标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对评价排名靠后且评价得分低于平均分20%的参评银行进行相应业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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