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资”制度。编写《农村三资管理业务知识手册》,印制4000本有序发放到各乡镇政府、乡镇财政分局及各村、组。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对村级重大“三资”管理事项决策,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议,经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最终决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议。
严格“三资”审批。资金审批实行“七笔联签”,账务实行“二日”制,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面推行申报制,后进入招投标程序。上半年指导申报和审批资源处置13宗,评估价值377万元;完成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备案36宗,备案项目金额918万元。
创新“三资”管理。制订《东至县“组级资金”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各乡镇理清组账“家底”,分片对村组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印制组级账务建账基础表、资金清查核实登记表及资产资源管理台账等,目前已完成2900个村民组的组级资金摸排,2214个村民组的资产资源已登记造册。
落实“三资”监督。助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梳理涉及农村财政管理工作的基层小微权力清单41项。根据事项解释,明确权力运行流程、政策依据等,报县纪委监委审核,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借助信息化手段推动基层监督下沉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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