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善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芷江县财政局三举措规范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管理。
一是严把项目审核。项目实行“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领导审核、县政府审批”管理制度。广泛听取村意、民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优先选择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财政部门加强项目审核,组织乡村工作人员深入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和调查了解。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可行性、真实性及群众受益人数等事项进行严格把关。杜绝项目村虚报项目、多部门申报套取资金,确保项目惠民、利民,符合政策。
二是加强项目公示。财政部门督促指导项目村按照村务公开要求,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实建规模、项目预结算金额、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单位等情况,实行全过程公示,对公示资料拍照并存档。项目建设全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项目严格执行“结算评审”和“四议两公开”制度。10万元以上的项目结算严格实行财政投资评审审核制度。财政部门督促项目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政策,及时向村民公开项目预算及结算金额,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村民的全程监督,确保资金运行阳光、透明、安全。
截至目前,今年县财政安排中央农村公益事业专项资金491万元,用于支持全县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1个,涵盖村庄道路硬化、亮化,覆盖全县11个乡镇27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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