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至10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2023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动员暨培训会,分享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安排评价工作、组织评价辅导培训,德阳、内江、宜宾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度性安排,是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抓手。要统一认识、凝聚共识,树立正确评价观,破除“排名论”“分数论”,通过评价寻找差距、找准短板弱项,以评促改,针对性改进提升;总结经验亮点,以评促优,对标先进,在更高起点上创新优化。
会议强调,要务必严明评价纪律,不准弄虚作假、不准私下勾兑、不准层层加码、不准突击迎评,要遵守评价规则和程序,不得影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干涉经营主体自主参与评价反映情况。评价组要依法依规采集、使用和管理评价数据,保护参评企业合法权益、商业秘密。
省直相关部门(单位)、21个市(州)共计8000余人次参加会议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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