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省直机关文明办印发《关于表彰江西省直属机关第十九届文明单位的通报》,省生态文明研究院被授予“江西省直属机关第十九届文明单位”称号。
2023年,省生态文明研究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对标《江西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3年版)》,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这条主线,坚持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体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全力打造科普宣教、志愿服务、行业文明、诚信建设等特色品牌,不断提升省直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以高水平精神文明建设助推智库建设高质量发展。
我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全院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努力实现“三个新作为”,加快推动智库建设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凡本站注明“《中国商人》杂志社”的稿件,其版权属于《中国商人》杂志社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商人》杂志社”。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如有异议请联系:130519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