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市人民政府与大理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细则》包括下一步“府检”联动工作的机制、格局、模式以及目标等内容,为大理市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持续深入服务保障大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府检”关系,奠定了制度基础,搭建了全新载体。
拓展“行政+检察”工作机制
大理市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优势,加强双方在多领域联动协作,建立涵盖29个市级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商共享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法治政府建设。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人社、环保、林草、税务等行政机关12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为检察机关“专家智库”,以“外脑”赋能助力检察官破除专业知识壁垒,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深化“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细则》进一步明确“府检”联动工作职责,重点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5个方面、20余项具体工作开展“府检”协同履职。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牵头教体、公安、民政、卫健、妇联等共同研究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立足“法治副校长”“金花姐姐”等普法形式,合力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打造“衔接+联动”工作模式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三大工作任务持续发力,重点提出“定期召开全体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执法规范化联合评查、检察建议办理落实、定期互通工作情况”五大机制,为“府检”联动厘清思路、搭好平台,形成职责清晰、高效协同的合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质效双提升。
主动与林草、税务、国土等行政执法机关细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促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工作有序顺畅,着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的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71件,行政机关依法对84人作出行政处罚。
实现“多赢+共赢”工作目标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府检”联动的大理模式。
目前,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已与多个行政机关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妇女儿童保护等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并依托“天空地”案件勘检数字检察中心,加强与行政机关数据共享和深度合作,通过大数据模型办理案件8件,以“数字革命”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针对案件背后折射的社会治理漏洞,加强“府检”互动,开展系统治理、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肖思宇 戴函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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