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美丽乡村典型示范村名单的通知》,全省从2021年度243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中确定127个村为美丽乡村典型示范村。襄阳市经过市级初验、市州交叉验收、省级抽查等程序,27个试点村中有23个被评为典型示范村,通过率达85.2%,获评总量位居全省市(州)第一位。
近年来,襄阳市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坚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资本和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建设、发展特色产业,放大财政资金撬动效应。
一是党建引领奏响美丽乡村建设“大合唱”。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机制,发挥干部、党员、乡贤能人示范引领效应,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聚焦群众房前屋后“小微工程”、急难愁盼的“民生工程”、增收致富的“产业工程”,通过多种方式鼓励更多的农户主动参与公共项目建设,切实增强群众参与感。
二是规划引领跑出美丽乡村建设“加速度”。拟定“谋划一批、培育一批、储蓄一批、建设一批”工作思路,将交通便利、人口集中、基础设施较好、产业优势明显、班子战斗力较强等作为选择美丽乡村试点村的必要条件,优先培育,重点围绕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文化传承、乡村治理等,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打造群众满意的宜居宜业乡村新田园。
三是责任压实打好美丽乡村建设“组合拳”。从机制创新入手,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等措施,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行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在政策制定、工作推动、干部配备、财政投入等予以重点倾斜,责任压实,细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标准和要求,上下一心、齐抓共管,人人出力、个个使劲,以优质服务和优势资源,打通美丽乡村建设“最后一公里”。
四是严格考评做实美丽乡村建设“硬支撑”。在全面启动验收工作阶段,市、县、镇、村四级积极行动,村级负责工程建设竣工和细节整改,镇级负责申报和软件资料归集,县级负责硬件和软件资料审核,市级负责市州级考评验收,逐村打分评定和上报,并对软件资料逐一分解,精细到每一分值,同时,谋划省级验收路线和点位,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验收工作任务。
此次湖北襄阳市23个上榜典型示范村,每村将获得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重点用于各示范村提档升级美丽乡村建设,巩固和提高典型示范村的最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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