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温州市“冬汛”海上渔船安全大巡航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12月11日,浙江省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出动执法船艇对浙南海域以及港岙口进行巡查执法。
执法人员首先对在港渔船特别是老旧渔船、渔运船、10人以上渔船等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提醒养殖船以及摆渡船人员必须正确穿戴救生衣,吸取养殖船生产事故教训,杜绝安全隐患,保障自身生产安全。随后执法人员对外省籍渔船进行登临检查,加强对外省籍渔船安全监管。检查职务船员配备、船员持证、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渔船标识是否规范、消防救生通导设施是否齐全和正常使用,保障秋冬季海上渔船安全。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登临检查渔船3艘,发现安全隐患渔船2艘,安全隐患2处,均已现场整改。提醒穿戴救生衣养殖船及摆渡船20余艘次,提醒穿戴救生衣人数50余人次。
下一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将聚焦海上生产安全,加强渔政执法力度,拓宽海上执法广度,狠抓渔业执法深度,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总队及温州市支队相关文件精神,维护苍南县海上渔业生产秩序的稳定,切实保障维护渔民兄弟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凡本站注明“《中国商人》杂志社”的稿件,其版权属于《中国商人》杂志社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商人》杂志社”。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如有异议请联系:130519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