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出安排部署。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党委部署,元旦假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深入蓟州、宝坻、宁河、津南、北辰和滨海新区等涉农区对蔬菜种植基地、畜禽屠宰厂、家禽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着重检查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快速检测记录以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情况等内容,对农安法及相关政策知识进行了宣传和解读。
市、区、乡镇三级监管人员上下联动、深挖细查,全面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巡查检查,强化现场快速检测,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行为。元旦假期,各级监管人员共排查生产主体185家次,对上市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快速检测92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委将进一步落实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巡查检查执法监管、技术指导和宣传服务、开展督导检查和专项行动以及强化应急值守等措施,确保两节期间我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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