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现代化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和农业农村部《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的安排部署,为增强我区设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设施农业现代化水平,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自治区政府全力推动、系统谋划、合理规划,着力促进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在政“稳”、技“实”、金“准”上开新篇,谋新局、启新程。
行政推动“稳”。自治区王莉霞主席针对设施农业做出批示“此项工作要作为专项精心部署”,杨伟东副书记、代钦副主席带队赴山东进行调研考察学习,党委办公厅2次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明确要求。农牧厅牵头成立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专班,厅党组先后3次听取汇报,进行专题研究。相关领导深入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等设施农业发展重点盟市进行专题调研,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我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现代设施农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先后召开8次专家讨论会,并征求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各盟市及有关企业的意见,其中《行动方案》共收到意见50条,采纳26条,《若干措施》共收到意见132条,采纳75条。各盟市、旗县区农牧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设施农业提升行动专班,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部门分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招商引资等方面予以支持,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设施农业提升行动顺利推进。
技术支撑“实”。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农牧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团队,在生产关键季节、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开展巡回技术指导服务。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总结出操作性强的后墙体日光温室建造和设施蔬菜集成配套栽培技术规程,集成优化集约化育苗、二氧化碳施肥、秸秆生物反应堆、水肥一体化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大力推广新型优质透明覆盖材料以及机械化作业、水肥精准控制、育苗嫁接、反光幕等配套技术。鼓励科研院所、企业入驻设施农业园区,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面向设施农业园区开展科技服务,围绕设施农业园区的主导产业和配套技术需求,实行“菜单式”服务,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加快实用技术的转化,确保工作落实,技术落地,见到实效。
资金支持“准”。认真落实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扶持鼓励设施农业发展。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设施种植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将本年度部分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用于支持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设施农业建设,“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推动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设施农业投资大、融资难的问题,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现代设施农牧业建设贷款贴息专项工作方案》,对设施农业贷款实施贴息奖补,已争取到国家贷款贴息资金6306万元,自治区配套1576.6万元,目前正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审核和资金兑付工作,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有效保障设施农业提升行动的顺利推进。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设施农业登记制度,扩大抵质押融资范围,积极探索设施农业地上物抵押贷款、设施农业建设低息贷款、贴息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财政一事一议等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四是加大设施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入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促进设施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下一步,该区将稳中求进,提前谋划2024年工作,系统谋划中长期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牧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自治区出台的《关于支持设施农业、设施畜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各盟市实施方案制定,细化分解任务,做好项目规划,完善项目储备管理,做好项目的上图入库工作,强化农牧业设施管理,实现对设施农业建设全程监控、动态管理、精准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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