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含山县加大政府采购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落实各类助企纾困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积极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发挥政策功能,做好“保障文章”。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发布采购意向时明确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可预见的采购份额;对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采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高投标报价竞争力。1-11月全县政府采购总预算3.5亿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达2.9亿元,占比82.9%;共有21个项目的小微企业供应商享受了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缓解资金压力,做好“纾困文章”。要求采购人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接受银行转账、保函、保险保单等新型交易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推广“政采贷”;鼓励采购人对信用好的中小企业降低或免除履约保证金,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1-11月,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2140.98万元、质量保证金511.6万元、履约保证金416万元,帮助中小企业申请政采贷额度超110万元;向中小企业支付预付款8337万元。
压缩采购时限,做好“时效文章”。延长采购信息公开周期,要求采购人提前2个月发布采购意向,提前公示技术复杂或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让潜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前获悉项目情况,充分做好交易活动准备,1-11月全县共发布采购意向271个、标前公示84个。缩短合同签订和订单支付周期,要求采购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1-11月全县政府采购合同平均签订时间为3天,电子卖场订单支付“零逾期”、政府采购款项“零拖欠”。
构建闭环监管,做好“护航文章”。强化事前管理,发布《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指导采购人加强对环节、流程和风险的管控。强化事中监督,1-11月全县通过“双随机”检查发现采购公告和文件中存在设置过高资质等违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及公平竞争原则的68个问题,要求采购人立即整改澄清。强化事后整治,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1-11月全县检查116个政府采购项目,发现并整改问题23个,行政处罚1个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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