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江苏省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江苏省成为继浙江后全国第二批获得该国家级创新试点批复的省份之一。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运营机构为江苏股权交易中心。
下一步,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将通过创新试点,积极构建“三大体系”,即基础服务体系、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上市培育体系;打造“三个平台”,即中小企业培育孵化综合服务平台、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企业上市培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三大功能”,即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培育企业规范上市。
凡本站注明“《中国商人》杂志社”的稿件,其版权属于《中国商人》杂志社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商人》杂志社”。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如有异议请联系:130519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