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燃气灶具及相关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近日,大名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流通领域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以辖区内超市、厨具专卖店为重点整治区域,对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是否具有3C认证证书和标志,证书、标志是否对应,产品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具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落实产品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向经营单位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取票证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同时提醒前来选购燃气灶具的群众不要选择质量标识不全、无厂名、无厂址等来历不明的燃气灶具产品。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经营商户22家,发现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2家,责令下架不合格家用燃气灶3台。下一步,大名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燃气灶具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宣传,引导燃气灶具经营单位依法守规、诚信经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未取得3C认证和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燃气灶具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守护“用气安全”。(通讯员:赵志杰、张雷雷)
凡本站注明“《中国商人》杂志社”的稿件,其版权属于《中国商人》杂志社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商人》杂志社”。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如有异议请联系:130519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