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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进一步规范短缺药品管理
副标题:防止价格剧烈波动 杜绝“以缺逼涨”

时间:2025-05-06 14:49:11作者: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短缺药品是指经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临床上不可或缺且难以或无法完全替代,在一定时间范围或特定区域内出现供应短缺或供应不稳定的药品。4月29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管理和挂网采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如何优化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2024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短缺药品价格的风险管理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份《操作指引》正是针对以往部分企业利用药品短缺哄抬价格的新情况、新问题所采取的有力措施。

  据了解,湖南省此次出台的《通知》是在充分遵循《操作指引》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该省实际情况精心制定的。

  《通知》明确,符合《操作指引》要求的品种可按规定直接挂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政策规定做好短缺药品挂网申报受理工作,定期分析该省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和交易价格情况。各级医保部门要及时掌握和受理属地医疗机构短缺药保供相关需求,及时协调处理,确保短缺易短缺药品供应稳定。

  在加强价格监测和风险处置方面,根据《操作指引》的指导,省医保局与省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正持续加强挂网短缺药品的价格监测工作。江苏省医保局近期发布的预警信息显示,对于触发价格预警的药品,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如约谈相关企业并提醒医疗机构谨慎采购,确保药品价格稳定。

  此外,要充分利用提醒告诫、函询调查、约谈整改、信用评价等政策工具,加强价格风险应对处置。各级医保部门及医疗机构一旦发现短缺或易短缺药品存在价格风险及异常配送情况,应立即上报。

  《通知》指出,各相关企业需高度重视短缺药品保供稳价,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确保临床用药需求得到满足,避免价格剧烈波动;应强化相关产品价格风险自查自纠,主动防范化解风险行为,杜绝以缺逼涨情况。发现涉嫌垄断、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虚开发票或虚增销售费用等情形的,医保部门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一经查实按规定纳入招采信用管理。

  同时,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短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对于未集采品种,则优先采购同质量层次且价格适宜的低风险挂网产品,一旦发现短缺药品异常高价,应立即报告属地医保部门。通用名剂型有活跃区已挂网的相关品种,原则上企业不得按备案采购申报挂网,医疗机构不得进行备案采购,确需备案采购的要向医保部门说明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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