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至30日,在太湖渔管办的监督指导下,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涉渔工程生态补偿责任主体,在太湖居山湾水域开展了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细鳞斜颌鲴、翘嘴红鲌鱼苗40万尾。
根据《苏州市轨道土方综合利用于乌峰顶石宕口景观修复工程对太湖银鱼翘嘴红鲌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该涉渔工程的生态补偿措施分两年完成,除增殖放流外,还包括科普廊道建设、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等措施的落实。在该生态补偿项目实施的相关环节,太湖渔管办将突出关口前移,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监管指导。
下一步,太湖渔管办将制定太湖涉渔工程管理规范,强化涉渔工程监管,探索建立以湖区涉渔工程及时发现率、依法处置率与生态补偿措施到位率为核心的管理机制,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损害影响评价、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编制,确保生态补偿措施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太湖水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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