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龙湾市民监督团跟随区农业农村局走入农贸市场开展伏季休渔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政策等方式,向海鲜摊主宣传禁止售卖种类、禁卖日期,讲解违法售卖的后果,引导摊贩自觉遵守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伏季休渔制度落到实处。
据了解,5月8日至8月1日期间,全市涉渔经营场所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8种野生活体和冰鲜海鲜。
为确保休渔政策的顺利执行,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晓斌表示:“对于市场上售卖的水产品,商户需提供明确的进货渠道证明。我们将与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合作,对所有水产品的来源进行严格检查。对于符合规定的冷冻水产品,我们允许其售卖,但前提是必须提供来源证明。”
海洋伏季休渔是我国涉及人口最多、持续历史最长、影响力最大的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制度,通过在每年春夏两季,也就是主要海洋生物种类繁殖期和幼体生长期实施伏季休渔,使主要海洋渔业资源品种得到普遍养护,并有利于资源群落结构的改善。
下一步,龙湾区农业农村局还将与市场监管局合作,对全区各市场进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违规销售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对违规渔获物进行没收,以确保海洋伏季休渔政策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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