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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参股公司股权将降价三拍

时间:2024-09-29 06:43:18作者:来源:经济参考网

  未名医药(002581.SZ)27日傍晚公告称,9月20日至9月26日期间,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拟转让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化工”)股权事项的信息公示及挂牌出售,截至挂牌日期届满,第二轮正式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董事会批准及授权,为继续推进本次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公司将转让资产挂牌价格在评估值9804.68万元基础上下调20%进行第三次挂牌,本次下调后,挂牌底价调整为7843.75万元。

       业绩持续亏损 欲低价出售参股公司

  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天源”)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持有的营口化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05月31日,营口化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6532.83万元。本次交易标的为未名天源持有的营口化工26.84%的股权,以人民币9804.68万元作为挂牌价格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9月20日,未名医药公告称,9月12日至9月19日期间,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信息公示及挂牌出售,截至挂牌日期届满,首轮正式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根据董事会批准及授权,为继续推进本次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公司将转让资产挂牌价格在评估值9804.68万元基础上下调10%进行第二次挂牌,本次下调后,挂牌底价调整为8824.21万元。

  此后,在9月20日至9月26日期间,公司进行了第二轮挂牌拍卖,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因此在评估值9804.68万元基础上下调20%进行第三次挂牌。

  挂牌公告显示,营口化工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资本为3亿元,注册地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

  从营口化工的股权结构看,创业板上市公司美联新材(300586.SZ)持有其36.5%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名天源持有其26.838%的股份;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9.0492%的股份;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7.6128%的股份。

  财务数据方面,2023年度,营口化工营业收入2.46亿元,净利润932.85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88亿元,净资产为3.26亿元。2024年上半年,营口化工营业收入1.44亿元,净利润994.39万元;截至今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73亿元,净资产为3.36亿元。

  未名医药转让股权的目的是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提高运营效率。

  未名医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2.1亿元,同比增长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961.49万元,同比收窄44.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2699.3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49元。

  未名医药2023年营业收入约4.3亿元,同比增加2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3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5039元。2022年营业收入约3.5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46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223元。

       因信披违规多次被处罚

  今年2月2日,因未按规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未名医药同时收到警示函和监管函。警示函显示,未名医药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及2022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深交所对未名医药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根据4月24日公司公告,未名医药同时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及关注函。据未名医药公告,由于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2023年11月21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事先告知书,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未名医药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对潘爱华、罗德顺、杨晓敏等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当天,公司还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关注函显示,未名医药及相关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的违规行为,深交所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8月2日晚间,未名医药发布公告表示,公司8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证监会决定对未名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同时,对潘爱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罗德顺、杨晓敏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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